很多人觉得
自家门口就是自家的区域
放个杂物或垃圾没什么
其实不然
门外属于公共区域
而公共区域的环境需要大家
共同维护

业主常见行为
行为一:垃圾扔门口却又不及时丢掉
生活中总会有这么一些懒人,他们懒得下门扔垃圾,把垃圾堆在门口后又不及时拿去扔掉。那些厨余垃圾、易腐蚀垃圾会招惹来蚊虫、苍蝇,散落出来的汤水,让本来洁净的楼道变得一塌糊涂。
有些小区楼道有保洁员打扫,有时会帮业主清除垃圾,但是不能因为有人打扫,就不管扔在门口的垃圾了吧!建议业主提高自身素质,保持楼道整洁,及时扔垃圾。
行为二:把垃圾放在别人家门口
不知道大家遇没遇到过这种情况:有一些人为了贪便利,堂而皇之地把垃圾放在别人家门口,特别是同层楼道两家门口挨得近的,最容易出现这种行为。甚至还有这种情况:你把垃圾放我门口,我也把垃圾放你门口。
邻居有时候为了和睦相处,会好言相劝,写上温馨提示小纸条贴邻居家门口,但是耐不住有些人脸皮厚,仍旧我行我素。遇到这种情况,吵架不能解决问题,建议找物业投诉或者拨打消防电话。
行为三:垃圾不封好就放门口
厕所垃圾、厨房垃圾异味最重,不封好就放门口简直就是“生化武器”。建议做法是:将垃圾封好后放门口,但要及时扔掉,不要长期堆放!
行为四:垃圾阻碍楼梯通行
很多人喜欢把快递盒、纸箱放在门口,特别是比较大的纸箱,但这占用了公共区域,阻碍了通行。大型垃圾、杂物不要放在门口,如果觉得放家里占用家庭空间,最好的做法是:及时下楼扔掉!
如果某些业主在楼道堆放杂物,不听物业管理,我行我素,是一种违法占用公共空间的侵权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道路通行权和相邻关系,其他业主和物业公司可以对其进行起诉。
业主家门口堆放垃圾杂物
违反了哪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28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20条: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第28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
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37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民法典》——
第286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自家门口不是垃圾桶
因此,门口不要堆放垃圾
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扔掉
常见的门口放鞋架、放拖把
或者其它杂物的行为
也是不可取的
保持
楼道整洁、利己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