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史女士购买了一套房屋,准备近期装修。但听邻居说,装修需要跟物业公司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需缴纳200元的装修垃圾清理费和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史女士认为物业公司的这种要求不合理,便决定直接装修,不跟物业公司签协议。
装修开始的第二天,物业公司巡查时发现了业主史女士正在装修,但并未与其签订装修管理协议。于是,物业公司与史女士交涉,要求史女士到物业中心办理备案,并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史女士称:“装修属于个人的事情,现在你们公司也已经知道我装修了,没必要再到物业管理中心进行签协议备案。你们要求签协议不就是想要钱吗?我的装修垃圾自已清运,不用你们清运。”
本案中,史女士是否可以不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先说答案
史女士应当与物业公司
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住宅室内装修工程开工前,业主应当向物业公司申报登记。因为装饰装修管理属于一项重要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物业公司需要告知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双方还要就史女士提到的垃圾清运等事项讲行约定。理论上,业主可自行清理装修垃圾,因此无须向物业公司交纳垃圾清运费。但是,业主自行清运装修垃圾并不现实,尤其在大城市,都要定点投放到垃圾收集点,业主并不知悉将建筑垃圾投放何处。因此实践中发现,承诺自行清运建筑垃圾的业主,经常直接把垃圾倒进小区的生活垃圾桶。而按照《环保法》的规定生活垃圾与装修垃圾应当分开。即便业主具备自行清运建筑垃圾的条件,也应当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将相关问题及违约责任约定清楚。从内容上看,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般包括:裝修工程内容、工程期限、允许施工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住宅外立面设施以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等。
装修押金是业主交给物业公司的金钱担保,在业主履行装修管理协议后,即业主装修符合协议约定,并未存在改承重墙等禁止行为时,物业公司应将押金返还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