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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提醒:高温预警,请勿在公区堆放杂物!
发布时间:2023-07-18 08:53:57| 浏览次数:

业主朋友们:

高温预警!

严防安全隐患!

请赶紧清理公区杂物!


废品埋下了火灾隐患

案例回顾

7月7日

漳平市九龙桂冠小区

一高层住宅楼道阳台起火

家中2人无察觉


据起火住户介绍

起火的位置是楼道阳台的一个角落

平时堆放了很多杂物



 

事发时

屋内2人都没发现火情

所幸楼上邻居及时发现

并拨打报警电话

随后消防救援人员赶到

火势才被彻底扑灭


 

这个典型的案例

告知我们

楼道堆放杂物的危害

拒绝楼道内堆放杂物

才是我们确保安全的保障

为了自身财产和生命安全

清理楼道杂物刻不容缓!


楼道内堆杂物成普遍现象


“在楼道里乱堆东西,影响大家走路。”九龙桂冠小区业主王大妈抱怨说。居民们也曾因个别住户在楼道内乱堆杂物的行为,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消防、社区上门进行劝导,但收效甚微,堆放行为仍有发生。


 

 

“楼道内堆放杂物的情况屡见不鲜,才清理干净,没过几天又堆上了。”九龙桂冠物业管理主任介绍,九龙桂冠普遍存在居民在楼道内堆放杂物的行为。


 

 消防部门再次提醒大家在楼道里堆放杂物不仅影响整体环境卫生一旦不慎引发火灾就会酿成严重的后果


 

真实案例 

2022年12月1日,陕西省西安市某小区发生火灾,居民楼大厅、过道、楼梯间杂物着火导致5人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7月15号上午, 在瘦西湖福苑小区发生了一起悲剧。 一名3岁的女童因家中无人, 竟通过攀爬楼道杂物到十楼窗户口, 不幸坠楼身亡

孩子父亲认为,孩子之死 与楼道邻居堆放的杂物脱不开干系。 原来, 孩子是从公共楼道的窗户 爬出去坠亡的, 而一米多高的窗台旁, 则摆放着邻居家的缝纫机、凳子

以及一辆自行车。



2020年1月27日,北京一小区居民王某某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燃烧引发火灾时年不满20周岁的邻居小瑞出门沿楼梯间向下逃生在此过程中小瑞不幸被熏倒、烧伤成为火灾的两名伤者之一
北京市三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最终判决王某某赔偿受害人全部费用633万余元的70%即443万余元,物业公司对633万余元全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楼道不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也是消防安全通道火灾发生时可以用来逃生在楼道堆放杂物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人身财产安全还会触犯法律 受到制裁

法条链接


《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单位违法“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规定则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条第三款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盛夏之际,气温高

在工作、生活中

稍不留意就容易引发火灾

为了安全起见

再次呼吁广大业主朋友

切记“三清三关

以下消防安全小提示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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