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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致业主车辆被淹,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牢记这防汛七字诀)
发布时间:2023-07-31 09:08:24| 浏览次数:


问题的提出

 

暴雨过后,社会秩序开始恢复正常。人们从惊慌失措中恢复过来,开始考虑自己的财产损失问题。而其中比较引人关注的是,一墙之隔的两个小区,一个小区地下车库安然无恙,另一个小区地下车库一片汪洋,成为暴雨的重灾区。此种情况下,物业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给大家解疑答惑,我们团队整理了此类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了专业分析,供各位朋友参考。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分析

 

构成不可抗力,且物业公司已经尽到职责的,物业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


此种情形下,既要暴雨构成不可抗力,又要物业公司已经尽到职责。如此才能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现象。如果从当事人的预见能力来看,其应当预见到,但因为自己的大意而没有遇见,或者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努力来克服危险,就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因此,如果暴雨是被气象部门所预见的,并且发出了提醒,此种情形下,不容易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但是,有些情况下,车库被淹的原因是多重因素叠加的,比如暴雨叠加了河水、湖水倒灌的因素,需要综合加以判定。

 

除了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也需要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职责。这也就不难理解,同样的暴雨和地势,有些小区地下车库淹了,有些小区却没有事情。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尽到职责的,依旧需要承担部分责任。不过,是否尽到职责,不是以车库进水这个结果来倒推的,而是综合判定。只要物业公司能够证明自己确实履行了职责,尽心尽力的去做了防洪措施,这种情况下,哪怕车库进水导致车辆被淹,物业公司也不承担责任。

 

随着气候异常,原本只出现在东南沿海地区的车库进水,也开始在北方城市出现了。这就提醒广大物业公司,不管是在南方还是北方,在汛期都应该做好防洪准备。


物业防汛七字诀

六到九月雷雨季,物管行业要注意。

防汛防涝是要务,思想认识要统一。

预防为主是原则,安全稳定是目的。

工作责任要落实,应急队伍要建立。

重点部位需排查,洼地车库需警惕。

排水管网保畅通,窨井沟渠常清理。

避雷设施要检测,高大树木多修葺。

外墙屋面少置物,玻璃门窗常关闭。

巡查整改两手抓,存在隐患快处理。

防汛物资多储备,沙袋水泵要备齐。




应急预案勤演练,业主参与更受益。

未雨绸缪先一步,气象信息多收集。

业主信息常更新,紧急情况好联系。

安全警示不能少,温馨提示张贴起。

暴雨来临不慌张,抢险工作要有序。





生命财产第一位,车辆物资快撤离。

项目经理总指挥,部门配合人员齐。

通知客户移车辆,应急通道莫关闭。

迅速筑起防洪墙,排污水泵快开启。

相关记录要完善,履约到位有依据。

雨后全面搞排查,受灾情况要统计。

设备损害要告知,维修资金走程序。

防汛工作责任重,措施不力要遭起。

履约服务促发展,安全度汛齐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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