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电气火灾起数、伤亡人数占到火灾总量的3成以上,尤其是重特大火灾有7成是电气火灾,电气火灾呈多发、高发态势,电气已成为引发火灾的头号致灾因素。
河南省一直是电气火灾的高发区域。近6年来,全省共发生电气火灾3.1万起,比全国高出近10个百分点。特别是电气火灾造成的亡人数,占到了同期火灾亡人总数的46%。六年期间,全省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30起,造成173人死亡,其中14起属于电气火灾,造成114人死亡。电气引发的较大火灾占全省较大火灾总量的47%,亡人数占66%。
结合省防火安全办公室安全提示,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省物协现就做好物业小区防火安全温馨提醒如下:
一
严格落实用电主体责任。用电安全实行“谁产权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用电安全全面负责,并应逐级明确用电安全责任。
二
严格落实用电安全制度。单位应从严落实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应配备具备职业资格的专业电工负责电气维护管理。
三
严格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单位应每年至少对电气线路和设备开展一次电气安全检测,定期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按照规定频次开展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规用电行为。
四
严格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单位电气线路施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规范,并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专业电工实施;电气线路应规范敷设,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保护措施;配电设备应固定在不燃材料上,不在其内部或周边存放可燃物;消防电源与其他电源应分开设置,并明确标识。
五
严格落实电气安全保护措施。电气线路应安装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并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保持完好有效;电缆井在每层楼板处和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应封堵严密,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完好。
六
严格电气使用管理。选购合格电器产品,认准产品合格证和认证等标识,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电气使用应做到“五不”:不私自改造或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在同一插座上同时插接多种大功率电器;不在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电热器具等周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电、气焊工不无证非法作业;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不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七
开展安全用电培训演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确保员工熟知用电安全常识;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八
正确报告处置火情。单位发生火灾时,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发生电气火灾,应先断电,再扑救,严禁擅自关闭消防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