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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水压不足错过救火最佳时间,物业主管被拘留12天!
发布时间:2019-04-28 09:16:30| 浏览次数:

前不久,杭州江干区茂悦府发生了一起火灾,整个房间全被点燃。奇怪的是,火被扑灭后,大家的关注点不在起火的原因,反而是物业。2月19日,小区的物业主管被江干警方行政拘留。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物业主管被拘留?


小萱(化名)是一名初中女生,住在江干区世茂茂悦府小区某幢13楼。今年1月12日晚上,小萱在房间里做作业。当天有点冷,她在桌上放了一块加热板。作业写完,小萱准备睡觉时,把加热板一起放进了被窝。


没想到,睡到一半,被子被加热板烧焦了,小萱便换到隔壁房间继续睡觉。到了凌晨3点,家里人闻到一股烟味,发现小萱房间里有烟冒出,原本烧焦的被子起火了。于是,立马拨打了119报警。



接警7分钟后,七堡消防中队派出的3辆消防车到达现场,宋建明是第一批进入火场的消防员。据他描述,当时火势已经很大了。“我们到13楼发现房子里面浓烟滚滚,什么都看不见,只能摸索着前进,最开始内供水压比较足,出水大概在2米左右,能阀盖整个房间。”但灭火5分钟以后,楼道内的消火栓压力不足,水流变得很小,水柱不足1米,没办法扑灭明火。


由于消控室水泵正处于手动模式,消防通讯员赶到小区消控室要求值班人员开启远程加压。当时,消控室里只有一名值班人员,对着机器弄了快1分钟,表示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加压,只能找其他同事帮忙。



宋建明和其他消防员只能先撤退,改用从1楼沿楼梯蜿蜒铺设水带到13楼的方式,进行扑救。等到物业其他工作人员来消控室对水泵进行增压,已经过去了5、6分钟,错过了救援的最佳时间。


火被扑灭时,整个房间已经被烧成了毛坯。


之后,江干消防中队对现场进行堪验,发现在这起火灾中,物业负有很大的责任。



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值班操作人员应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但当时,茂悦府小区消控室里只有一人值班,而且还是没有上岗证的。据悉,这名值班人员是小区物业其他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只是当天被临时派到消控室的。按照《消防法》规定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最终,彭埠派出所对指派无证人员去消控室值班的物业主管钱某处以行政拘留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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