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16时55分,重庆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接报:渝北区加州花园A4栋一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2至30层外阳台不同程度过火,主要燃烧物质为阳台杂物、雨棚。
重庆消防救援总队共调派7个支队,10个中队,38辆消防车,197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
据现场视频显示,起火建筑系一栋高层建筑,有十几层都可见明火。
火灾发生时,小区周边消防通道被隔离桩、停放的轿车等占用。附近市民合力掀翻抬走堵路车辆,给消防让路。
目前,明火已被扑灭,现场共营救疏散260余人,暂无人员伤亡。
初步核查,火灾从小区A4幢第2层一居民房阳台起火,火苗成立体状燃烧,引燃外墙保温层及雨棚,蔓延至第30层阳台并窜至部分居民房屋内。火灾具体原因正进一步调查中。
消防通道不能堵 “生命通道”须畅通
发生火灾时,灭火救援都是争分夺秒。占用消防通道,不仅会造成消防车无法通行,影响消防指战员救援,而且更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做到哪几点,才能不为消防救援添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