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后家中着火,小伙被拘10天! 
	因为一个常见的习惯引发火灾, 
	湖北武汉小伙张某被行政拘留10天。 
	他一肚子委屈,不满这一处分, 
	还把公安部门和区政府告上了法庭! 
	       2018年3月,张某早起上班,和往常一样,出门时他带走了手机数据线,电脑插头、手机充电头仍留在插线板上。 
	 
 
	资料图 
	       谁知中午12点左右,插线板突然起火,烧了小伙的出租屋不说,还烧了楼上的阳台和主卧...... 
	       事后,消防部门作出的火灾事故报告中指出:起火点为张某卧室的插线板,现场勘验情况为插线板处电线短路,排除外来火源、雷击等可能性,不能排除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性。 
	       2018年4月,派出所传唤张某,以他出门忘拔插线板插头为由,认定他的行为构成过失引起火灾,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18年5月,张某向洪山区政府申请复议。 
	       2018年7月,洪山区政府作出维持原行政处罚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张某左思右想,都觉得委屈。他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 
	       张某租住的三室一厅,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老房子,电线是铝线,电表是1996年安装,室内不少设施已老化。 
	我不就是出门 
	忘记拔电源插头引发火灾吗, 
	又不是故意的, 
	凭什么赔偿了损失, 
	还要被公安机关10天行政拘留?” 
	       张某认为: 
	       日常生活中不拔充电器插头是常见行为,自己未拔插线板插头与涉案火灾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涉案火灾系由电气故障引起,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认为: 
	       张某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未拔插线板插头可能会引起火灾,外出未拔插线板插头,在主观上存在过失,客观上发生了引起火灾的后果,构成过失引起火灾。 
	       如果平时加强安全用电意识,外出拔掉插线板插头,是能够避免因插线板处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的。过失引起火灾,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求, 
	认为10天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 
	过失引发火灾要接受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的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决定。 
	作为消费者首先要有安全意识。 
	日常生活中有部分人习惯 
	外出不拔充电器插头、电源插头, 
	这是一种不良的用电习惯, 
	如果长期不拔它将持续工作发热, 
	并有以下三种影响 
	01 
	消耗电量 
	       据通信运营商数据显示,我国手机用户总量已接近13亿人,如果有1/8的用户习惯不拔充电器。 
	       按每个充电器100毫瓦的耗电量来计算,其总功率约合1.25万千瓦,相当于6000多个家用空调同时运转。 
	02 
	引发火灾 
	       充电器一直在排插上,将会持续发热,如果遇见劣质充电器或排插,爆炸便成了随时发生的事;有人贪图方便,将排插安置在床头被窝附近,发热的充电器如干燥的木棍遇见点滴星火,一点就燃,瞬间引发火灾,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03 
	损坏充电器 
	       长期让充电器插在排插上,便会让它一直处于工作状态,内部的电路板便一直在通电。内部电子元件没有“休息时间”,则会加速电子元件老化,缩短充电器的使用寿命。 
	 
 
	当充电器或者电器意外起火时, 
	我们要如何应对呢? 
	       立即切断房内电源,必要时可切断整层电源; 
	       切勿用水扑救,水是导电体,如泼到电器上,容易发生爆炸; 
	       使用厚重的衣物或者棉被进行扑打或者铺盖,并同时拨打电话报警。 
	用电安全意识不容小觑 
	养成用完即拔掉良好习惯 
	和意外事故say goodb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