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勿在小区内投喂流浪猫狗!
尊敬的广大业主/住户:
您好,近期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部分业主或因出于对小动物的关爱,在小区内喂养流浪猫狗。
为营造和谐、干净、整洁的小区环境,避免大家因投喂、逗玩流浪猫狗而被抓伤、咬伤事件的发生,物业服务中心特在此呼吁广大业主/住户,请勿靠近或给流浪猫狗喂食。
小区里部分爱心人士看到流浪动物,都会触及恻隐之心,施以援助和食物投喂,这是非常伟大的善举,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但是,爱心人士较为固定的投喂行为不可避免让动物产生食物依赖,导致流浪猫狗聚集和繁殖,数量越来越多,而流浪猫狗身上可能携带大量病菌,且具有一定的伤人属性,投喂者对流浪猫狗的控制力低,势必会增大小区公共环境的危险性,而作为长期投喂的饲养人,甚至因此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侵权责任。
为此,物业服务中心温馨提醒广大爱心业户:请勿在小区内给流浪猫狗投喂食物,您“关爱”流浪猫狗的行为可能造成一场野猫狗泛滥的生态灾难,进而形成流浪猫狗扰民,影响小区邻里的居住体验。
如何减少流浪猫
为什么不建议投喂流浪猫狗?
01、投喂的食物经常在隐蔽处,食物残渣腐烂发臭,容易滋生蚊虫,同时会污染小区环境;
02、在繁殖季节,流浪猫狗的叫声会影响和干扰小区住户正常作息;
03、流浪猫狗未进行防疫操作,身上携带大量细菌,长期投喂易引起流浪猫狗聚集、迅速繁殖、传播多种疾病;
04、流浪猫狗处在城市动物生态链的顶端,没有天敌,小区内若有流浪猫狗聚集,很容易发生被流浪猫狗抓伤、咬伤的事故;
05、领地意识是动物与生俱来的本能,猫狗也不例外,它们会对自己居住的地方留下气味标记。如过往行人突然出现,流浪猫狗可能对弱小的婴孩、老人及孕妇的出行造成一定的威胁和惊吓,同时对小区美观和设施完整可能造成破坏,如挖掘花坛、倾倒垃圾等。
饲养动物相关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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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请各住户勿在小区内喂养流浪猫狗,同时在小区散步时,不要与流浪猫狗进行玩耍,避免被猫狗抓伤。如不慎被流浪猫狗抓伤,必须及时对伤口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并在24小时内迅速到疾控中心注射疫苗。
关爱小动物是好事但不能忽视带给他人的危害家是温馨的港湾小区是邻里共同生活的家园,请勿喂养流浪猫狗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