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一些业主或住户
认为自己家门口属于自家区域,
把垃圾放在自家的门口
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那么,
是否可以在门口堆放垃圾?
答案是:
“不可以哦!”
那么,
在家门口放垃圾违反了哪些法?
案例一:某小区业主对门的邻居阿姨,经常将垃圾堆放在靠近她家的门口,其它杂物也统统往她这边堆,自家的水表箱里也放满了阿姨家的杂物,还在消防通道摆放鞋架,每天回家都要闻那股腐蚀蔬菜味和鞋臭味,该业主实在是难以忍受,于是敲响了邻居阿姨家的门。但是…,好端端的上门沟通,却被邻居阿姨骂了一顿。
案例二:某小区业主小谢(化名)习惯把垃圾堆放在家门口,影响了整个楼道内的环境卫生,某日,邻居陈师傅终于忍无可忍将小谢堆放的垃圾散落在地面,还将垃圾涂抹在小谢家门上,导致双方发生正面冲突。
一
生活中常见的五种
不文明行为
行为一:垃圾放门口却又不及时丢掉,破坏公共卫生
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懒得出门扔垃圾的人,便会把垃圾堆在门口,又不及时拿去扔掉,虽然保持了家中的卫生整洁,却破坏了公共楼道的整洁。
行为二:厨房垃圾、厕所垃圾放门口,影响健康环境
厨房垃圾、厕所垃圾,即使把袋子封好也会有很重的气味,如果没有封好袋子,简直就是“生化武器”、“会呼吸的痛”。不但会招惹来蚊虫、苍蝇,散落出来的汤水,更是脚下的“深渊”,这样的环境,是想饲养“小强”吗?
行为三:垃圾放在门口阻碍楼梯通行,损害生命安全
拆开的快递盒、纸箱、泡沫箱这些易燃的东西放在门口都属于火灾隐患,特别是比较大的废旧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垃圾杂物不仅容易燃烧,还会阻挡住户的逃生之路。
行为四:垃圾放在门口占用公共区域,有碍邻里和谐
楼道等公共区域是业主共有的,如果每家每户都占用一点,我们美好的生活环境将受到严重影响。在楼道堆放垃圾杂物,是一种违法占用公共空间的侵权行为,不但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道路通行权,也影响和谐的邻里关系。
行为五:把垃圾放别人家门口,“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有一些人为了自己的便利,堂而皇之地把垃圾放在别人家门口,这种行为甚至还会引发邻里之间争相“攀比”:你把垃圾放我门口,我也把垃圾放你门口邻居有时为了和睦相处,会好言相劝,写上温馨提示小纸条贴邻居家门口,但是有些人仍旧我行我素。
二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一、任何住户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消防公共通道,禁止将杂物等私人物品存放于楼层公共通道内;
二、不得将生活垃圾堆放在楼道内,必须袋装后丢弃到楼下的垃圾桶内。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规定: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规定: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三
如何破解?
破解一:让业主参与到楼道治理
首先向业主普及物业的职责范围、权限,职责范围以内的做好,职责范围以外也可以。每年组织业主恳谈会,让业主深入的看到物业在做什么,让业主参与自己家门口楼道治理。换位思考,增加对物业工作的支持。
破解二:鼓励业主参与公益活动
现在已经有很多以物换物如跳蚤市场等平台,由于是网络平台,线下以物换物活动还是比较缺乏。物业直接与每一位业主接触,鼓励业主参与公益行动,捐赠家中闲置物品给需要的人,同时小区还可以经常组织有奖置换、以物换物大型公益活动,充分利用资源,做爱护环境的市民。
破解三:宣传“占用安全通道违法”
很多人由于对楼道的重要性不理解,因此对占用楼道属于违法行为不以为然,物业此时可以邀请当地派出所或者消防组织前往小区进行安全知识宣传。从真实案例中去学习,谨记楼道堆放杂物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危害,通知堆放杂物将会带来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