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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更多案情简介 康先生系A小区5号楼3单元101室业主。2014年1月21日,康先生作为5号楼3单元101室及32号车库的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期限自2014年2月1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止,合同约定委托管理事项
了解更多案情简介 向先生系某火锅店(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该火锅店位于A小区4幢1-11。刘先生系A小区4幢1单元2-8房屋的权利人,位于向先生经营的火锅店楼上。2013年11月,向先生发现火锅店屋顶出现渗水现象,多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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