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3日晚八时许,某广场业主李先生7岁的小孩发高烧,夫妇二人心急如焚,忙开车去医院治疗。当车来到出门道闸时,值班护卫员示意停车、收回停车卡,但对方毫不理睬,而是加大油门撞开道口栏杆扬长而去。
道口栏杆弯曲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管理处领导闻讯到场后,根据护卫员的汇报和现场分析,认为业主肯定有急事,决定等业主回来后再心平气和地和其协商处理。
一小时后,业主一家三口回到小区。管理处领导首先对小孩的病情表示关注和问候,当看到小孩并无大碍,李先生焦急的心情也已平静下来,便单刀直入就撞坏道口栏杆一事征询业主的处理意见。未等管理处领导话说完,李先生就打断说:道口护卫员动作太慢,我急着去医院,撞坏栏杆不是我的责任。
管理处领导耐心地解释道:都是为人父母,您的小孩有病,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事先您并没有说明原因,我们只能照章办事,再说收卡也是为了保障您和大家的车辆安全呀。按《业主公约》规定,损坏公物要赔偿,您看是您自己处理,还是管理处帮您处理由您付款?把意见讲明后,管理处领导没有当即让该业主表态,而是给他一个回去思考的时间(先讲清楚而又不过多纠缠,处理得好。讲清楚了处理意见,告诉业主不可能不了了之,使之有赔偿的精神准备;不马上“逼”人表态,避免引起业主反感,防止出现僵局)。
第二天上午,当天的值班班长按照管理处领导的授意和安排,去业主家登门拜访,把事情责任再解释给业主听。强调自己是值班班长,事情若得不到解决,管理处要追究自己的责任。业主感到很过意不去,再三表示歉意,但对赔偿一事只字未提。转天,这位班长又去了业主家,重复原来的意思,没等说完,业主终于开口:“这样吧,你们帮忙修理好,多少钱由我们支付”(略施小计,迎刃而解,看来人们并非总是不看僧面看佛面,有时也会不看佛面看僧面的)。
业主明确表示愿意赔偿后,管理处领导立即通知维修班拿出栏杆的维修方案,并将维修方案交与业主审核。审核时向其说明只收成本费,免收人工费。业主看后欣然同意,并对管理处认真负责管理小区财产的精神感到敬佩。
点评
俗话说“人熟为宝”。我们的许多普通工作人员在为业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与他们建立起了信任和友谊。有些问题由领导直接去处理,可能很费周折。但让与业主熟悉的工作人员出面,有感情作为催化剂,问题往往更容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