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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被盗,物业公司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担责?
发布时间:2023-03-01 10:55:19| 浏览次数:

  张先生所在的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公司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做好小区保安、消防工作,其中包括应当在小区大门建值班岗,实行封闭式管理。


  不想,合同签订才一个月,张先生家就遭了贼,被盗3万元。经公安查证,当天,小偷是堂而皇之从大门进去的,而小区保安并未对该人员进行登记和身份核实,小偷至今未被抓获。
张先生认为,小区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家中被盗的全部损失。

就本案来说,
小区物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首先,本案受害人张先生发生损失的直接原因,当然是因为犯罪分子入室实施了盗窃。犯罪分子毫无疑问应当对张先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那么在犯罪分子被抓捕之前,我们认为,张先生还是有理由要求小区的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因在于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给小区提供封闭式服务管理,对外来人员或者车辆进行登记、核实等安保工作服务。

  物业公司在工作中,未能认真防范犯罪分子进入小区,进而让其入室盗窃,存在较大的过错,应当在它的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那么
物业公司需要承担的安保责任
在法律上如何正确理解?
  物业公司的安保责任是一项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提供防范性安全服务的工作。一般可以理解为:尽力为物业的适用创造方便、安全的条件,以及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良好与稳定。
  打几个比方大家就比较容易理解。比如:小区中的景观池没有设置警告标志、安全隔离装置,导致业主不慎掉入池中受损的;比如电梯出现故障,而未及时维修造成业主受伤的;还有未按照约定24小时提供监控服务,导致业主权益受损的。这些都是物业公司未尽到安保责任的情况,需要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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