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入住期和入住后,应经常性的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规约》、《文明公约》等相关约定和乱堆杂物带来的危害性。
2、建议在小区各出入口或公共通道、楼梯间设立“请勿乱扔乱放”字样标示牌,最好是图文并茂。
3、对于业主和住户在楼梯间、通道等公共场所乱堆放的问题,特别是生活垃圾乱扔乱放等,保洁员或安全员现场发现后,应竭力劝说,或通知专人跟业主和住户沟通并处理。
4、若业主和住户放置的鞋、鞋柜、自行车等私人财物占用公共楼道、通道未及时发现,安全员(保洁员)可在显眼处张贴《温馨提示》,连续三次温馨提示,业主和住户还不能自行清理的,物业服务中心可清理其物品(有一定的法律风险,慎重),编号并存放于仓库,认领时,业主和住户需签字确认,若其再次违反,当即清理。
5、组成专门的巡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包括商业街)的乱摆放情况,组织人力对公共场所、楼道及商业街的乱摆放现象进行及时整顿清理,发现一个清理一个,特别是商业街的管理,应采取政府管理和企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邀请城管办工作人员上门与各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张贴在各商铺门前。
同时,建立商铺乱摆卖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物业服务中心应加强与社区和城管的联系,对一些不听劝阻,经常乱摆卖的商户,联系社区和城管进行清理,起到震慑的作用。对表现好的商铺,物业服务中心可给其颁发“**文明商户”的牌匾。
6、加强与业主和住户、商户的沟通,体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管理思路。
7、加强对业主和户主、商户装修垃圾的管理,及时清理各类装修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