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自家门口就是自家的区域放个杂物或垃圾没什么其实不然门外属于公共区域而公共区域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居民在家门口、楼道内、水电井房、堆放杂物和垃圾都属违法行为,公共区域禁止乱放杂物!
管道井房是建筑物中
用于布置竖向设备管线的竖向井道,
具有供水、供电等多种功能
而有一些业主为了便利,
将杂物堆放在管道井内,
一旦电线老化,
或超负荷等原因擦出火花,
极易发生火灾!
杜绝在公共管道井房内堆放杂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管道井房内堆放杂物的危害
如在公共管道井房内堆放杂物,比如一些废纸壳、儿童滑板车、垃圾、泡沫箱等,会构成一系列消防隐患,此外还将影响工作人员工作,发生渗水不易察觉等。
管井内杂物可能引发火灾
管井内堆放的杂物多为纸制品等等,都是可燃物,稍遇明火就可能引起火灾。电井和管井内如放置电线及水表,杂物堆放亦影响日常服务工作开展。
管道井房内堆放杂物影响清洁
管道井房内里堆满了杂物,占据、遮挡了井房内很大一部分空间,导致保洁人员无法对这里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洁,久而久之,堆放杂物的地方也就成了卫生清理上的“死角”,脏乱不堪。
关于管道井房内堆放杂物的法律规定
业主家门口堆放垃圾杂物,违反了哪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28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20条: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第28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37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业主占用公区,邻居不说是碍于情面,物业劝阻是职责所在,法律法规是红线底线!自家门口、水电井房、楼梯间不是垃圾桶请不要堆放杂物、垃圾等现有杂物请您及时清理保持楼道整洁、利己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