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亲爱的业主/住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烦心事儿。
但我们必须坦诚地告诉您:物业管理服务并非“万能钥匙”,它有法定的和合同约定的职责边界。 很多您认为“就该物业管”的事情,其真正的责任主体并不在物业。
01、我家房子墙体开裂/漏水了!物业必须给我修好!
02、楼上邻居天天深夜吵闹、楼道里乱堆杂物,物业怎么不管?
03、有人在楼道里给电动车充电、违章搭建,太危险了!物业必须拆除!
04、我家被盗了!物业保安是干什么吃的?必须赔偿!
05、停车费太贵了!物业想定多少就定多少吗?
06、小区外的市政路噪音大、垃圾站臭气熏天,物业去解决一下!
07、开发商当时承诺的名校和豪华会所呢?物业虚假宣传!
08、电梯广告收入、公共停车费收入去哪了?物业私吞了!
09、物业费太高了!服务根本不值这个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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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途径:协商、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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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物业费标准通常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您认为“质价不符”,正确的做法是:
1) 收集服务不达标的证据;
2) 向业委会反映,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交涉;
3) 如果业委会认为物业严重违约,可以启动更换物业的程序;
4) 作为个体业主,如果认为物业费收费不合理,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要求法院裁定减免,但不能单方面拒交。
10、成立业委会为什么这么难?物业肯定在阻挠!
总结与呼吁:
亲爱的业主们,物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开发商、业主、物业公司、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
物业公司不是“万能政府”,也不是“无限责任公司”。 我们的责任白纸黑字写在《物业服务合同》里,核心是对“公共区域”和“共有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拒交物业费”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最后手段,而非万能武器。 它直接损害的是小区的整体环境和您自家房产的保值增值。
我们呼吁:理性维权,依法论事。 遇到问题,请先与我们冷静沟通,弄清责任主体。如果是我们的分内之事,我们绝不推诿;如果不是,我们也愿意竭尽所能,为您提供指引和帮助,共同向真正的责任方追责。
只有清晰权责、相互理解、携手合作,才能让我们共同的家园变得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