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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业主,在您拒交物业费前,请先搞清楚这10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5-09-01 16:25:04| 浏览次数:


各位亲爱的业主/住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烦心事儿。

但我们必须坦诚地告诉您:物业管理服务并非“万能钥匙”,它有法定的和合同约定的职责边界。 很多您认为“就该物业管”的事情,其真正的责任主体并不在物业。

01、我家房子墙体开裂/漏水了!物业必须给我修好!

  • 责任主体:开发商或您自己/相关邻居

  • 解释: 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的主体结构、防水工程等都有法定的保修期(如防水工程通常为5年)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第一责任人是开发商

  • 物业公司的角色是协助您联系开发商进行维修。如果过了保修期,您家里的内部维修(如自家水管坏了)责任在您自己;如果是公共管道问题,则需要申请专项维修资金;如果是楼上邻居漏水导致,则责任在于您的邻居。

02、楼上邻居天天深夜吵闹、楼道里乱堆杂物,物业怎么不管?

  • 责任主体:侵权业主本人、公安机关

  • 解释: 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机构,对个别业主的侵权行为(如噪音、乱堆杂物)劝导、制止、报告的责任,但没有强制执法权。我们可以上门沟通、张贴温馨提示、甚至发书面通知,但如果对方拒不改正,我们无法强行进入其家中或强行扔掉其物品。

03、有人在楼道里给电动车充电、违章搭建,太危险了!物业必须拆除!

  • 责任主体:侵权业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

  • 解释: 电动车违规充电和私搭乱建都是明确违法行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发现、劝阻、制止并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义务。但最终的强制拆除和处罚权,属于城管、消防等行政执法部门

04、我家被盗了!物业保安是干什么吃的?必须赔偿!

  • 责任主体:犯罪分子

  • 解释: 物业保安服务的核心是公共秩序维护,包括门岗值守、公共区域巡逻、监控等,其作用是预防和威慑,而非“保证绝对不发生盗窃案”

  • 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取决于它是否严格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安保约定(如巡逻次数、监控是否完好、可疑人员是否盘问)。如果物业完全尽职,则无责;如果存在明显失职如所有监控都坏了长期不修、巡逻记录全部是伪造的),则可能承担补充责任而非直接赔偿责任。

05、停车费太贵了!物业想定多少就定多少吗?

  • 责任主体:开发商(产权车位)、业主大会(公共车位)

  • 解释: 停车费分为两部分:车位租赁费物业服务费。产权车位的租金定价权在开发商;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车位,租金收益归全体业主,其价格通常由业委会代表业主大会来决定或授权物业公司决定。

  • 物业公司收取的只是其中一部分“车管服务费”用于照明、清洁、管理等成本并非价格的最终制定者。

06、小区外的市政路噪音大、垃圾站臭气熏天,物业去解决一下!

  • 责任主体: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环保局、城管局)

  • 解释: 物业的服务边界通常在小区红线以内。对于红线外的市政问题,物业没有能力直接解决。我们的角色是代表全体业主,集中向12345热线或环保、城管等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推动政府层面来解决问题。

07、开发商当时承诺的名校和豪华会所呢?物业虚假宣传!

  • 责任主体:开发商

  • 解释: 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售楼时的所有承诺都是开发商的行为。如果承诺未兑现,属于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纠纷,维权对象应是开发商。物业公司是后期服务方,无法也无权为前期的销售承诺负责。

08、电梯广告收入、公共停车费收入去哪了?物业私吞了!

  • 责任主体:物业公司(代为经营)、业委会(监督)

  • 解释: 小区公共收益(广告、摊位、停车费等)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通常只是受委托进行经营和管理,需要单独建账、定期公示(至少每季度一次),收益的使用需经过业委会同意或业主大会决定。

  • 如果您对收支有疑问,有权要求物业公示明细,并通过业委会进行监督。在无业委会的小区,业主可以联合要求物业公开账目。

09、物业费太高了!服务根本不值这个价!

  • 解决途径:协商、司法程序

  • 解释: 物业费标准通常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您认为“质价不符”,正确的做法是:

    1) 收集服务不达标的证据

    2) 向业委会反映,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交涉;

    3) 如果业委会认为物业严重违约,可以启动更换物业的程序;

    4) 作为个体业主,如果认为物业费收费不合理,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要求法院裁定减免,但不能单方面拒交。

10、成立业委会为什么这么难?物业肯定在阻挠!

  • 责任主体:全体业主、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 解释: 成立业委会的主导者和发起人应该是业主自己,指导单位是街道办和社区。物业公司的角色是配合提供业主清册等必要资料


  • 成功的业委会需要热心、无私且有能力的业主牵头。将业委会成立失败简单归咎于物业阻挠,往往忽视了业主群体自身组织化的难度。


总结与呼吁:

亲爱的业主们,物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开发商、业主、物业公司、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

物业公司不是“万能政府”,也不是“无限责任公司” 我们的责任白纸黑字写在《物业服务合同》里,核心是对“公共区域”和“共有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拒交物业费”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最后手段,而非万能武器。 它直接损害的是小区的整体环境和您自家房产的保值增值。

我们呼吁:理性维权,依法论事 遇到问题,请先与我们冷静沟通,弄清责任主体。如果是我们的分内之事,我们绝不推诿;如果不是,我们也愿意竭尽所能,为您提供指引和帮助,共同向真正的责任方追责。

只有清晰权责、相互理解、携手合作,才能让我们共同的家园变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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