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您好!
随着城市高层建筑的增多,高空坠物就像是悬在城市上空的“利剑”,时刻威胁着人们的安全。近期媒体报道,高空坠物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16条具体措施。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对于高空坠物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处罚。
高空坠物安全风险和隐患不容忽视,物业服务中心提示您:
一、固定或看护好自家高处物品并及时清理(如阳台上的花盆、衣物、凉衣架、易被风吹落的物品等),避免意外高空坠物发生。
二、尽量固定或关好门窗,以免风大损坏玻璃等设施。
三、天干物燥,请各位业主、租户注意防火,杜绝火灾隐患。
四、如遇大风天气出行,行人、车辆请远离墙体附近,注意高空物体坠落,以免发生危险。
五、 高空坠物安全风险和隐患不容忽视,绝对不要高空抛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高空抛物的行为。
一直以来,我们都把小区安全放在首位,并安排人员对小区公共区域24小时监控巡查。希望各位业主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让我们的家园更加安全、整洁、舒适、美好。感谢您的配合!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291条第一款后新增一条,作为第291条第二款:“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提醒“高空抛物”行为已入刑希望大家自觉维护 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