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堆杂物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民法典》、《消防法》等一旦出事要承担法律责任,
楼道堆积杂物危害的是生命, 触犯的是法律,实则是自私!失去了安全多占一平方又如何?
一封来自楼梯间的求救信
亲爱的业主:
您好!我是您的老朋友——楼梯间。
作为楼梯间,每天清晨我目送您去上班!
每天傍晚,我迎接您的归来!
还记得我们初次见面的时候吗?那时的您刚刚搬到新居,对生活满怀憧憬。那时的我墙面整洁,空间宽敞。
我们都憧憬岁月静好,我们相敬如宾,和谐相处。
慢慢地,我变得拥挤了,变成了储藏间。我身上聚集了花盆、鞋架、快递盒、垃圾袋、电动车等等。
您不再像以前一样对我微笑了,您在路过我的时候踮起脚尖躲避,好似看一个脏东西一样,眉头紧皱。
本质上分析,还是您自私!东西可以放在屋内呀!
麻烦您帮我把身上的杂物清理干净,帮我回到最美的样子。
我不想成为您通往生存路上的绊脚石,我不想阻碍您逃生的脚步。让我们彼此爱护对方好吗?
我们共同拥有一个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伤害屡发生,源于堆杂物
1、2026年5月12日凌晨,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一居民楼发生较大亡人火灾,过火面积约120平方米,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
目前火灾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但惨重伤亡的核心诱因已十分明确,外立面违规搭建、楼道堆放大量可燃杂物,直接助推火势快速蔓延,彻底封死逃生通道。
2、2024年12月25日,北京通州一居民小区9层楼道着火。
据了解,该起火灾燃烧物为楼道内堆放的生活杂物,过火面积1平方米, 无人员被困伤亡。
3、2024年10月,广东湛江一居民楼起火,当地消防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救援人员到场后发现,着火物为楼梯间堆积的杂物,楼道内弥漫着大量浓烟,消防救援人员迅速将火扑灭,所幸无人员伤亡。
楼道堆杂物,危害可不小
1、楼道堆物隐患多,你堆我放不应该
2、家居安全有标准,通道清洁且畅通
3、狭窄脏乱易失火,火灾发生难逃生
4、随手一放成隐患,影响环境和卫生
亲爱的业主,电动车停放充电一定要注意!电动车和电瓶切勿进电梯切勿进楼入户更不能彻夜充电,电动车从冒烟到起火只用了短短五秒钟五秒钟很短却足以改变您的一生!
法律法规
《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三款
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请住户对房间外围进行自查,清理楼道内、安全步梯、管道井、阳台等位置的全部个人物品,确保楼内消防安全。当物业对您的杂物进行清理时,万望配合,营造安全环境,物业没有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