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里被盗,能不能要求物业赔偿损失?
业主家中失窃之后,很多业主都会有这样的想法:我按时足额交纳了物业费,物业就应当保障我的财产安全,家里丢了东西,理应由物业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从大量同类判例来看,这个想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物业并不是业主的私人保镖,不对业主户内的财物承担绝对的保管责任。

物业的安保义务,来源于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服务范围主要针对小区公共区域,包含门岗值守、园区定时巡逻、公共监控设备的维护检修、出入口道闸管理等内容。
如果事发时小区门禁正常、监控设备完好可正常调取、安保人员按照排班落实巡逻,各项安保工作都符合合同约定,物业已经充分履行了公共区域的安防义务,那么失窃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向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追偿,物业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反过来,如果小区监控损坏长期无人维修、大门道闸常年敞开无人看管、没有按规定开展巡逻,缺少巡逻签到记录,物业在安防管理上存在明显疏漏,给不法分子创造了可乘之机,法院会根据物业过错的大小,判定物业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案例小结
物业只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不负责保证业主户内财物绝对不丢失。只有物业安保服务存在重大过错,和失窃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时,才会按照过错比例承担部分赔偿。
物业提示
定期检修监控、门禁、道闸等安防设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严格落实巡逻制度,做好巡逻台账与签到记录。接到业主被盗的报案,第一时间配合公安机关调取监控、固定现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