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被他人占用,锁车维权是否合法
随着小区私家车保有量持续增加,车位供需矛盾突出,私家车位被外来车辆、其他业主车辆占用的情况十分普遍。不少业主回到小区,发现自己已经购买或者长期租赁的车位被别人停放,联系车主挪车无果后,一气之下选择直接锁住对方车辆,以此逼迫对方出面处理,由此引发诸多纠纷,甚至产生财产赔偿诉讼。

相关判例中,业主的车位产权或者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他人未经许可占用专属车位,本身属于侵权行为,占用方应当承担挪车、赔礼道歉等责任。但法院同时指出,维权应当采取合法途径,私自锁车属于私力救济方式的不当使用。车辆属于车主的合法财产,私自上锁会限制车辆正常使用,如果因为锁车造成车辆漆面刮擦、锁具损坏,或者车主因车辆被锁延误行程产生损失,锁车的车位使用人反而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即便对方有错在先,也不能以违法方式对抗侵权。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合法取得的专属车位使用权,依法受到保护。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私力救济只有在情况紧急、来不及请求公权力机关救助的条件下,才可以适度使用,车位被占用并不满足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
给到业主的建议:发现车位被占,优先联系物业客服、秩序岗,由物业通过登记的联系方式通知车主挪车;如果联系不上车主,可以留存照片视频证据,要求物业对占位车辆进行登记、劝阻;多次反复占位的,可以报警求助,由公安部门协助处置,同时要求物业加强车位巡查管理。切勿自行锁车、划车、堵挡车辆。
物业方管理提示:完善地下车位标识,对已售出、已出租车位做好标注;建立占位车辆处置流程,留存通知记录;对于长期恶意占位的车辆,按管理规约进行劝阻,必要时配合业主报警取证,减少业主之间的直接冲突。